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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

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 工伤事故报告流程编辑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5日 西藏拉萨劳动工伤律师

  宋,西藏拉萨劳动工伤律师,现执业于宋,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上下班只有发生交通事故才属于工伤,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又或者其他原因的摔倒受伤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为您带来关于上班走路跌倒严重算不算工伤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工伤事故报告流程编辑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第一个工作日将《惠州市工伤事故报告表》提交至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提交方式:传真、邮件或网上提交。

  网上办理说明:

  1、登录工伤事故报告在线系统;

  2、进行条件自检、填写业务表单;

  3、上传所需的纸质材料扫描件;

  4、完成申请。

  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审核,状态在网上公布;不符合条件的,在通过网络告知情况。

  以上就是;试用期员工工伤认定办法;的全部内容,通过上述的介绍,试用期员工工伤认定没有统一的办法,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律师,谢谢阅读。

律师:宋律师 [西藏]

文章来源: 西藏拉萨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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