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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

工伤申请认定书怎么写 哪些情况可以视为工伤

发布时间:2022年7月15日 西藏拉萨劳动工伤律师

  宋,西藏拉萨劳动工伤律师,现执业于宋,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工伤申请认定书怎么写

  其实对于工伤的话是会有相关的鉴定的,只有鉴定出来是工伤的话才能够得到企业的相关赔偿,虽然说对于工伤赔偿国家指定了一定的标准,但也是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定的。那么,工伤申请认定书怎么写下面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申请认定书怎么写

  工伤认定申请书应当写明: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2、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

  3、申请事实与理由,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受害经过、受伤害部位和诊断时间、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除了工伤认定申请书外,申请工伤认定还应提交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及相关的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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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个人工伤申请书怎么写

  工伤认定,是需要由用人单位申请的,用人单位在30日以内依法为企业因公受伤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如果已经错过了这个时间,单位没有为你申报的,那么员工本人可以申请了。

  申请只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不用再另外写什么申请的;当然还需要同时提交一些有关材料: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等。

  三、工伤申请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对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对不子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作出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届满后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因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上述法定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伤申请认定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提醒您,如果我们是要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可以委托公司来帮助自己申请,这样工伤认定单也可以由她们帮助你完成填写,不需要受伤者自己一个人处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哪些情况可以视为工伤

  工伤是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伤害,这个伤害可能是外界造成的,也可能是工作造成的。对于工伤的认定法律也有严格的规定,因为工伤是需要用人单位给予赔偿的。下面对哪些情况可以视同工伤的问题进行相关知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哪些情况可以视同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者是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认定工伤的要求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书面备案。用人单位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备案的,应先通过电话或传真告知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并于5日内向参保分中心工伤科补报两份《工伤事故备案表》。对于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施工企业进行事故备案时,应首先向参保分中心登记部门申报《建设项目农民工备案确认表》,分中心登记部门审核录入受伤农民工所属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信息后,再向分中心工伤科申报《工伤事故备案表》。

  三、办理工伤职工登记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30日内到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办理工伤职工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应填写《天津市工伤职工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职工公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原件;

  4、按建设项目参保的建筑业农民工还需提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业工伤证》复印件;

  5、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死亡证明。

  用人单位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提供的工伤职工登记材料完整的,分中心办理工伤职工登记。

  综上所述,工伤的认定有大概七种情况,视同工伤有三种情况,但是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以上就是对哪些情况可以视同工伤的问题进行相关知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律师:宋律师 [西藏]

文章来源: 西藏拉萨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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